一、竞赛规则:
1、参赛对象:2016级在校本科生。
2、比赛方式:各参赛班级尽量全员参加;比赛由初赛和决赛两部分组成。
3、比赛时间:
初赛:10月11日(星期三下午);
决赛:10月18日(星期三下午);
3、表演时间:不得超过8分钟。超时倒扣分: 超时1至2分钟扣1分;2至3分钟扣2分;超时3分钟,评委提示并终止该队比赛。
4、曲目曲谱:由参赛班级自选二首英语参赛歌曲。
5、伴奏:参赛歌曲可由参赛单位自行决定清唱、播放伴奏带(请自行准备,需为正版)或现场演奏。伴奏以不超过2人为限。
6、服装由各参赛队自行统一。
7、指挥由各参赛队自行决定,队形不拘。
8、决赛地点:另行通知。
9、奖项设置:一等奖2名;二等奖4名;三等奖6名。
二、评分办法:
1、初赛、决赛的评委各5名,由外国语学院教师组成。
2、评分方式:本次比赛每个参赛队的成绩由全部评委的评判分数加总平均后得出。满分为10分。
3、评分标准:
1).歌曲内容思想性强、健康向上、符合活动主题。(2分)
2).演唱节奏整齐统一,音准良好,声音整齐洪亮,发音清晰、准确,有感染力。(2分)
3).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合默契。(2分)
4).合唱队员遵守赛场纪律,进出有序,着装整齐,精神饱满,有朝气,台风良好。(2分)
5).演唱形式丰富,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,音准节奏掌握良好。方法正确,形式丰富新颖(如领唱、轮唱、朗诵、动作或其他演唱形式),音乐表现完整,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。(2分)
教 务 处
校 团 委
外国语学院
2017.9.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