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,我院为响应校团委号召,由社会实践部和秘书处联合举办了条幅签字活动,参加人员是外语学院全体同学,目的是通过这次活动,希望能够增加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,保障其自身权益。
天气比较冷加之又是周末,所以在校的同学不是很多,尽管如此,我们还是用我们的真证行动引来了一些的同学。他们不怕寒冷,积极地参加我们的活动,并在条幅上签字.保护消费者权益,就是保护消费者在购买,使用商品时应该享有的权益,同时也包括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应该享有的权益。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,从那以后,每年的3月15号便是我们的消费者权益日。所以我们在消费时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当然,要有原则并且通过正确的途径。
我们每个人每天都是一位消费者,消费时可能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,所以争取多了解些有关知识,在平时的消费者中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通过今天的活动,使得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有了更深刻的了解,也明确了在消费时应主动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从我做起。